「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106年9月5日修正發布,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轉人事室通知, 詳情請參酌附件內容。
國立成功大學人事室
給與組專員黃菁萍
電話:06-2757575轉50882
領受人移居國外或定居香港、澳門領取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證明書及資料異動表.pdf
教育部來函 (1).pdf
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docx